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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下列相關內容,園區與入駐單位經營者簽訂“食品安全衛生責任承諾書”:
1 規范園區入駐單位經營者認真履行國家及相關部門的食品安全衛生質量的政策、法規。
2 園區入駐單位經營者均須按國家關于食品生產的要求、標準生產、操作。
3 園區入駐單位經營者用于生產食品的原料、配料等均須符合國家及相關部門的要求、標準。
4 園區入駐單位經營者生產食品的工作場所的環境、設備器械等均須符合國家及相關部門的要求。
5 園區入駐單位的食品生產相關人員必須持有上海市從業人員身體健康合格證及需持證上崗的相關證件。
6 園區入駐單位生產的供應市場的食品,必須符合國家及相關部門的要求、標準。
7 園區入駐單位經營者嚴禁生產、銷售假冒偽劣、腐敗變質、過期失效的商品,違者承擔民事、刑事責任。